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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糾紛】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成立及主張方式-詹祐維律師

萬國法律事務所 詹祐維律師


現今網路世代,人際關係多半建構在網際網路,但由於網路的高度匿名性,上網過程最容易遇到的法律問題,莫過於因為與網友意見不合,莫名遭網友謾罵,有些網友甚至會捏造事實攻擊,此時有沒有可能透過法律保障自己的權利?

法律上,對於網友惡毒的言論
  • 刑事上主要涉及的是公然侮辱或是誹謗罪嫌
  • 民事上則是可以主張侵害名譽權要求賠償或道歉
一般來說多會採用刑事手段,在分析如何進行救濟前,仍要注意,如果不是遭污衊特別嚴重的情形,採取法律手段去救濟,相對訴訟的成本與相關政府機關也需要處理的成本,不但自己要跑兩三次法院,法院也要出動警察、檢察官或法官等花費時間調查審理,且此類罪嫌成罪率通常偏低,因此提告前還是要多想清楚,不要用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更重要的是往往得到的不符預期的賠償。

一、如何會構成誹謗罪:

公然侮辱是規定在我國刑法第309條、誹謗罪則是刑法第310條,原則上
  • 「公然侮辱」是指以言語、舉動或其他方式,對人為抽象的、籠統性侮弄辱罵;
  • 「誹謗」是以具體指摘或傳述足以毀壞他人名譽之事。
不過這些法律要件看看就好,簡單的區分方法

  • 公然污辱就是在隨時有任何人可以看到或聽到的場合,直接用言語或舉動作人身攻擊,例如說你是死豬、廢物、垃圾等等
  • 誹謗則是對你的行為作不當評論,意圖傷害你的名譽
例如說向街訪鄰居說誰行為不檢,或是有在跟黑社會勾結幹盡壞事等等,誹謗罪相較公然侮辱,由於是對於特定行為的評論,除非對外指稱的行為根本是憑空捏造出來的,例如你明明在國外,竟然謠傳你在國內欺負老人等等,否則單就真實的行為評論,法院的容忍程度多半比較大。

二、如何進行公然侮辱/誹謗罪的起訴:
(一)如何找到對方?

基本上要告「人」,也要先找到人,但這其實是針對網路紛爭提起毀謗或公然侮辱最困難的一步,原則上要提告的前提,要知道對方的生日、戶籍地址,最好有身分證字號,或最少要有明確找到他的方法,才能特定你要告的對象,但這些資訊因為網路高度匿名性,都不是可能隨時從網路上取得的,而且雖然在一些需要會員的網站,例如FB、LINE公司可能會有這些私密資訊,但通訊及監察保障法第11條之1規定,必須要觸犯最重3年以上重罪才可能向這些公司調閱,而公然侮辱或誹謗罪是沒有辦法的。因此這步只能仰賴你透過網路蒐集資料的能力,同時也取決於對方平常留下多少網路軌跡。

(二)如何提告?
提起刑事告訴最簡單的方式是去警察局報案作筆錄,但是實務上因為這類案件真的太浪費社會資源,通常實務上會遇到警方柔性勸導以及用各種方式勸告當事人和緩情緒,因此也是可選擇撰擬告訴狀,直接向法院的檢察署遞告訴狀提出告訴,程序上視不同檢察官或警察的辦案風格,可能先傳你訊問案情,也可能先調查到被告再傳,比較多是一起傳看能不能當庭調解出結果結案。

訴訟程序上,一般刑案必須通過檢察官的層層調查,達到起訴門檻,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對被告起訴後,再通過法院審理決定被告有沒有罪,

  • 如果檢察官決定起訴就可以擔任比較輕鬆的告訴人角色
  • 如果檢察官認為沒有達到起訴門檻會作成不起訴處分,可以用提起再議救濟,再議被駁回,則可以委任律師提起交付審判。
另外一種更積極的方式是委任律師提起自訴,案件即會直接進入法院審理,決定被告是不是有罪,但相對舉證責任負擔就比較大,建議是與律師討論後有相當把握的案件再以此方式處理。

(三)如何整理自己的主張?

網路紛爭訴訟上的問題,多半在於網路的吵架是一個漫長而且極為零散、破碎的過程,且各類言論多半散落在片段的貼文、一大長串夾雜不同人意見的留言,或是極為冗長的群組對話紀錄當中,因此,呈給法院的書狀應要先決定主軸,清楚的點出哪一句話是捏造的評論,會有損害你的名譽,哪一句話是直接用不當言詞作人身攻擊等等,方便法院來做審酌判斷,盡量不要把一大堆對話過程截圖下來,直接丟給法院了事,否則你隨便法院當然也隨便應付應付。

(四)開庭如何對應?

網路上的爭執走到法院取提起訴訟,對於當事人來說,多半是真的有遭到嚴重的誣衊,但實際上對於平日審理無數案件的檢察官、法官而言,一般不會有特別的興趣,特別是事實及證據非常混亂的案件,更是耗費精神,因此開庭除熟記相關事實外,開庭前最好先準備二、三段對方最明顯攻擊的部分,多次向法院強調,讓檢察官或法官對該部分留下印象,以作為判斷的基礎,切記避免自言自語,長篇大論,沒有太大實益。

三、如何提起民事救濟:

網路紛爭提起民事救濟除非另有刑事案件已經起訴得向法院附帶提出,否則原則上就是向法院提出起訴狀,整理相關事實主張有因被告之不當言論,遭到名譽權的損害,並請求賠償、慰撫金或強制道歉,實務上由於一般人名譽權沒有特殊價值,難以舉證名譽損害的具體金額,因此多會集中於慰撫金及強制道歉,強制道歉部分建議於書狀提供文稿,並指明刊登地點,供法院參考。

民事案件由與屬於私人間糾紛,不涉及刑事責任,因此法院審理的範圍比較寬鬆,成立侵害的可能性略高於刑事案件,但仍視個案情形而定,且理論上即便刑事部分不起訴或判無罪,也是有可能在民事訴訟獲得賠償,不過實務上此種案例較為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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